Candice先生用戶服務協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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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您仔細閱讀以下協議,以保護和保障您的權利。
當您訪問和使用(或繼續使用)此 Candice先生網站或註冊成為會員(“學生會員”、“學生”或“您”),您應被視為已同意受本Candice先生用戶服務協議的約束。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,請立即停止訪問本平台。用戶服務協議須知

(1)上課方式
透過Zoom或GOOGLE MEET線上軟體等進行上課,學生能夠與老師即時進行互動與共同編輯,以及上課錄影和擷取照相之功能。

(2)上課紀錄
每次課後老師會將當次時數扣除, 平台系統內可看到紀錄

(3) 付款方式 (先儲值後上課)
以一個月為單位鐘點儲值,以小時鐘點計費,每次上課以30分鐘為最小單位。

(4)學生請假規則:
a. 請假請至少在課程前一天告知, 切勿於當天3小時前請假, 如違反規則, 直接視同缺課, 時數扣除不另補課
b. 請假或調課次數不得超過當月上課次數的一半, 超過一半之課程視同缺課,費用直接扣取該堂點數
c. 學生如已跟老師約課,但當天無故缺席上課,且未先行於LINE@通知工作人員,可扣1H時數。
■老師跟學生之間,禁止加平台外的通訊軟體私下聯繫 (Line、Whatsapp、wechat…等),如因私下討論產生糾紛,平台恕不負責處理,並且平台有權立即終止課程合約

(5)課程退費規則:
《開課前》
一、學生於開課日前第60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95%,惟補習班所收取之百分之五部分超過新臺幣一仟元者之部分,仍應退還。
二、學生於開課日前第59日至第8日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90%。
三、學生於開課日前第7日至第1日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80%。
四、學生於實際開課日起第2日(或次)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70%。

《開課後》
五、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2日(或次)上課後且未逾全期(或 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,補習班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50%。
六、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一者,補習班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
七、學生凡出分者,提供成績單者作出分證明, 達到一定分數標準者且協助老師提供高分分享文, 將可退款剩餘課程時數或選擇將剩餘點數轉為其他課程使用。